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有什么风险?谢谢了.请详细点

如题所述

1、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2、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3、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有:

第一 ,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第二,因未约定卖方初次领取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而扯皮的风险。

第三,因房屋买卖确定的房屋位置与售房人实际获得的房屋位置不一致而被判决合同无效的风险。

第四,因卖方无理拒绝配合过户而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

第五,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拆迁房买卖合同而导致合同并未成立的风险。

第六,因售房人并无出售房屋资格而导致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扩展资料:

为了规避安置房交易风险的措施有: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或者要求售房人近亲属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 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初次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等相关阶段的费用承担。

4、通过约定违约金或预先留置部分购房款以确保将来合同能顺利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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