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了,工龄如何计算。

考上公务员了,以前工作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丢失了,原单位说他们的那份也丢失了,现在人事厅说要看到劳动合同才能给我算工龄,原单位说已经没办法给我补合同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丢失了,工龄从你入职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一般工龄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你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你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二、你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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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工龄可以通过任何证实劳动关系的物品来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工龄也是连续计算的,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单位发的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表,社保关系等来证明。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办法:首先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工作年限。其次可以让以前的工友做证。最后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甚至可以起诉原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公司真有合同,到这个时候一般都会拿出来,否则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代价。由于工龄是衡量职工为社会劳动和所作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准之一。所以国家在处理职工工资和某些工资性津贴问题时,往往对职工的工龄作了充分考虑,并给予适当的规定。例如:规定一定年限杠杆内职工标准工资应当达到的最低水平,低于或等于最低水平的可以升级。又如: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结构工资制,工龄津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工龄津贴的设置,就是对工龄长的职工的一种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个回答  2011-04-09
请原单位开个工作证明,注明工作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再去社保中心要一份这个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看是否能解决问题。

当然,最好还是原单位给你补一份劳动合同,你可以写一份书面申请,请原单位协助并致谢。
第3个回答  2011-04-09
是否缴纳养老保险了,可以拿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让原单位做书面证明,另外,如果劳动部门进行过劳动合同鉴证,劳动部门存一份,去劳动部门查吧。
第4个回答  2011-04-09
你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你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你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第二,你可以让你以前的工友给你做证。
第三,你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你可以起诉原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公司真有合同,到这个时候他们一般都会拿出来,否则他们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代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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