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6个子女(3男3女),政府修高铁征地,父母都选择了要安置房,但是要这2套房子一共需要补贴政府30万元,经6个子女商量后,口头约定,由3个儿子共同来承担这个费用后,3个女儿自愿放弃。房子在父母百年之后归3个儿子共同所有,与3个女儿无关。
一、父母在世,直接过户
现父母都还在世(父母离异,但生活在一起),想直接把房子过户到3个儿子的共有名下,是否可行!过户费是多少?需要些什么证件?
二、父母离世,自然继承
如等父母过世后,自然继承这2套房子,3个儿子想把房子折现后由3个儿子平分,是否需要3个女儿的共同签字同意,如果她们不签字,3个儿子是不是无权将房产卖出。如果在凑钱买房时,就签订好由3个儿子继承的协议,卖房时,是不是就不需要3个女儿的同意了!如果可以卖,需要哪些证件,及房子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