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的房产过户给女儿,去世后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吗

如题所述

母亲生前的房产过户给女儿,这属于正常过户,不属于遗产,所以不存在继承关系。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办完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已经不是母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女儿的,已经不属于母亲的财产,当然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如果父母对房屋享有完全权利,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过户行为是有效的。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且房产证已在一子女名下。其他子女已经没有权利分割了。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 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老人生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可同他们办理买卖、赠与手续,通过房产办理产权证。而继承只适用于老人死亡后的财产转移。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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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07
抱歉没有
如果是生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话,可以认为是赠与给子女个人,过户后房子属于受赠人一人财产。
目前房屋过户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故继承只是过户的其中一个方式
第2个回答  2017-02-07
如果已经办完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已经不是母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女儿的,已经不属于母亲的财产,当然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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