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工资超过社保基数,但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算违法吗

如题所述

实发工资超过社保基数,但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算违法。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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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2
从原则上来说这样是不允许的,您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举报并要求单位补缴不足部分,但实际情况是很多私营企业以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而员工也不愿意为这些得罪企业而失去工作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违法。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不仅是缴费依据,更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参数,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职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自己的缴费基数,并予以监督。发现不实,可以到社保局举报投诉。
第3个回答  2011-04-21
每年年初社会都会要求个企业核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应是职工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资,之后会让职工本人核对后签字认可,如果你对企业的缴费基数不认可可以不签字,也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第4个回答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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