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指点离职当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计算的问题

你好,看了你对离职工资的答复,感觉你很了解,因此恳请能为我指点一下。我3月离职,我们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加起来一共在3500到4000(扣除五险一金后)。我于三月离职,实际出勤天数为12天,其中4天为交接时间。
最后结算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只有623元,我询问公司,说是最后一个月没有绩效公司和岗位工资。可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是21.75天,而且据我理解,没有绩效工资的时间应该是交接的几天,在提出辞职前的8天,我都是按照正常的情况在上班,理应计算岗位和绩效工资。
个人感觉,公司实在是在钻空子,通过这样把薪酬给弄成几块,我都不知道该咋说了。就是觉得挺无耻的。我已经与公司交涉过,公司不愿意补。想请问,我这个情况如果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之类的,是否能得到支持,公司的做法是否违规?谢谢你了。
抱歉,我的财富值不是很多,所以能给的不是太多。对了,关于离职当月没有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这一点,公司没有告知过。

岗位工资 和 绩效工资 被无辜扣除,这一点不应该,应该把基本工资、绩效、岗位、其他补助一块儿作为 “收入”来计算。(若有 全勤奖,那么这个被扣除可以理解),至于奖金,看合同约定,若没有约定,公司就是不给,那也没办法,奖金不属于“工资”范畴。
实际在公司工作几天,就按照对应的天数来发放对应的工资,哪怕是工作交接,也视作正常工作。至于五险一金,公司必须给你缴纳。
建议你像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下吧,不清楚的话 问12333咨询一下。

实际发放工资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这你这儿不适用,这一条针对的是 正常工作中,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而被公司扣钱,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需要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补偿他人或公司,当月发放给员工的收入 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追问

嗯。我之前给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咨询了一下,他说,说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这个,就是按照公司规定走,这样一来等于我就完全没有理由了。所以才想知道我这个有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有法律的支撑呢?麻烦你了,12333我也会电话咨询哈。只是看着之前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感觉又不能太指望劳动局那边给一个很公正的说法,所以希望能在这里多了解一些,谢谢。

追答

在中国,很多法规都是 模棱两可的,它不会给你写得非常的详细,只是把法律规范抽象化概括化。所以在很多时候,执法部门或相关人员的态度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就像我一开始写得“岗位工资 和 绩效工资 被无辜扣除,这一点不应该” 我也只能写“应该”“不应该” 没法用“必须”“法律规定”这样的字眼来描述,如果劳动部门的执法者是为了劳动者考虑的,倾向于弱势群体的,那么它应该支持这一条,后者最起码应该打电话给你的公司核实一下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就这么回复。因为我也不是专门学法律的,只能用在公司的工作用遇到的一些事例来帮你简单分析一下。“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这个,就是按照公司规定走”,这个回答有点敷衍和不作为,但是你又能怎么样?
而且“按照公司规定” 这儿规定必须是公开或公示过的,比如在员工手册上有描述,或曾经在公司显眼的地方张贴过,这才有效,假如仅仅是事后拿出来的所谓的公司规章,这个也是无效的。但最大的问题,这方面的认定,假如大家都不认可的话,那就只能上法院起诉了,耗时耗精力,为了这么一点钱 貌似也不太值得。

追问

这确实是中国的国情。有时候自己都感觉很悲哀,我原本在厅级部门工作,就是负责投诉。我工作很认真,解决了许多问题,很多市民都表扬(网上发帖表扬的都很多,不是自吹),政府、人大也都表扬我的工作的。
因为老公在军队,太难相见,我才辞职来到老公所在的地方。没想到自己遇到问题,想要解决,却遭遇敷衍与不确定的情况,虽然知道这很正常,但心里也确实挺难过的。不过我还是去申请劳动仲裁吧,至少我要看一个结果。

追答

呵呵,我以前在事业单位工作,但属编制外,工作认真有啥用,有关系的都转正了,没关系的做得再好也没用,我一个人挑了整个部门工作量的80%以上,其他几个人基本上就是看报纸玩游戏,待了快四年,啥意思都没有,只好离开了,然后这个部门撑不下去被裁掉了,其他几个人也都调走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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