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隐瞒重大疾病入职,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同学因患恶性肿瘤,现治疗结束已经2年,正常复查,无问题。现在正在找工作,但很多单位在招聘时都会在招招聘条件上注明有无重大疾病史。他现在很困惑,写有的话单位肯定不会录用;写无的话,以后单位发现了会不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怎么办??

员工因隐瞒重大疾病入职,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隐瞒病情入职,公司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义务。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隐瞒疾病入职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入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没有义务加以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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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3
关键看你同学的病情是否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与劳动合同无关的,没有义务加以说明。你的同学尽管患病,可术后正常复查,无问题,具有正常的生活、工作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对以后从事正常工作不存在严重影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再者,公司无权单方面将拟同学解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但好多都在招聘表格里有一条:
填表人承诺,以上个人信息符合本人真实情况,如公司发现某些信息不符合填表人真实情况,公司将有权采取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解聘或相应的处罚!

那这时候公司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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