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四年到第三年可以办监外执行吗

如题所述

监外执行,即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出现法定的不需要或不能在强制执行的场所执行,而选择在强制执行场所之外的地方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并没有在刑期上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刑期并没有直接关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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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1
信息不明。监狱监外执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第2个回答  2014-12-23
监外执行必须符合特定条件: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判无期的只有第二个条件可以 所以申请监外执行是有条件的 再者,四年刑期,都执行三年了 如果表现好的话 又不是暴力犯罪 可以假释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6
  监外执行,只能在法律宣判时同时宣告。在服刑过程中,只能适用保外就医或者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4个回答  2014-12-21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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