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四年已经负刑半年了可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如题所述

  当事人被依法判处四年,已经服刑半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08
  暂予监外执行是有条件要求的,只有服刑的罪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如果不符合该条件,不管是被什么刑罚,也不管已经服刑多少时间,都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07
什么时候都可以,说白了现在除了绝症,癌症还要晚期的才能出去执行,早期还不一定能监外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