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所得税补缴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借:未分配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支付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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