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违反离婚协议不还贷款,都是女方在还,女方有权力要回房屋产权吗?

如题所述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如果男方违反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还款,您可以在偿还完贷款后,依据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起诉要求男方偿还钱款。
如果该房屋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购房所贷款,也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内部约定,但内部的约定只对夫妻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债权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男方全部承担,财产所有权都给女方,债权人仍可以找男方或女方承担全部债务。一方在承担完全部债务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另一方要求承担。如果约定房产给男方,同时贷款由男方来偿还,男方不偿还,债权人仍可以找您要求偿还贷款。
有的人想,既然夫妻间不行,那么转给第三人是否可以?其实也是不行的,如果有证据表明,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过户,过户行为也是可以撤销。因此安嘉律师提示,不要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而选择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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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2
你好,有权。你们可以先协商要回房产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可以携带对方不按时还贷的证据和离婚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男方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示: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对方不还房贷,会对你的征信造成影响。一旦上了征信黑名单,对今后的贷款、就业、出行、消费等各方面都会带来诸多限制。如果房屋最后判决归男方所有,建议你们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民法典》出台之前,必须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注销房产证上的抵押登记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但《民法典》出台后,按照第406条的规定,即使未还清银行的贷款也能办理过户。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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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05
有权利。
男方是否偿还借款应根据协议书上约定处理,如未约定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协商确定,无法协商可由法院处理,如违约不还贷款,房子不论归谁,银行都有权利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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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18
应该有权利要,不过具体要看当初买房是谁吧 ,也不能全归一个人,还是要夫妻俩人分,这个要看法院怎么判,你看可以咨询下律师!
第4个回答  2022-04-05
如果是不还贷款,违反了协议,那么肯定是去法院起诉要求他归还你方垫付的钱款以及利息以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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