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同签署购房合同,一人无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男朋友共同签订的购房合同,我是外地户口,也无法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购买证明,按照政策规定,没有购房资格。签订合同前,售楼小姐对于购房资格问题没有提出来,我们也不知道,交了首付后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才发现这个问题。不知道我们签订的这个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我的首付款能拿回来吗?

两人共同签署购房合同,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一、如果是签订合同后新政策出台,购房者可以以新政策出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可以免责的。二、如果政策已经出台,后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无法履行合同,买家就是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无效的。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的,例如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开发商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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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因为看不到你的合同,仅根据你描述作如下分析。如果你男朋友有购房资格,那么你男朋友与售楼处签订的合同还是有效的。至于你本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亦即购房主体不适格,与售楼处签订的协议应该是无效的,首付款应该能要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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