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房产?

如题所述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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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31
可以的,你首先起诉时就提出房子冻结申请,这样房子就不会再发生交易,一般买房子前都会去查房子有没有问题,一查这套房子冻结了,就没人买了,只要合同写明了,就不怕,大不了就是浪费一些时间,希望能帮上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31
除了去法院起诉外,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做“财产保全”手续,很简单的,主要是看你是房东还是客户,一般问题都出在房东身上,客户钱也付了全额或者部分,结果发现产权不清晰或者有限制交易的状态和其他情况,则可以先运用“财产保全”这一应急方案,然后再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期内,该房屋时属于无法交易状态的,除非撤销起诉或者结案后若干工作日内才可以正常交易。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05
要看是什么纠纷吧
如果单纯的是不能履行合同的话,就是合同纠纷,不会冻结房产。
如果是资金上的纠纷,就可以申请。具体的申请方法就咨询所在地区的法院
第4个回答  2011-01-05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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