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如何维权

本人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金华市区柳湖花园一处二手房:2008年12月4日预付购房定金,2008年12月9日付款还贷(该房屋原来在建行办理房贷)并缴清余下房款,同时在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2008年12月12日接到交易中心通知说原房主因经济纠纷(民间借贷),12号立案,法院要查封房子保全.马上联系原房主,不知去向,呜呼哀哉....请问律师: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人权益如何保障?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确权?我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
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
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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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31
那要看看你的登记办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不动产登记已经核准只待发证则无事,否则找原房主退款。
第2个回答  2010-09-28
同情中,遇到骗子了,报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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