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1-06
1、“主合同无效 本合同亦无效 主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主”这段描述与本案例无关,其主要表达的是主合同终止(理赔或保费不及时缴纳等)时,附加合同也是无效的;另外属于主合同的保险免责范围的,但附加合同规定明确承包的,发生事故时,主合同不赔付,附加合同可以赔付;
2、“我不小心把鼻子撞骨折了”,是由于直接地、非本意、突发地、外来的所引起的自身伤害,是属于理赔范围,比如骨折引起的拍片子、包扎、缝针、消炎药等可以按合同理赔,但是后期因为需要整形是不属于治疗性行为,也不会理赔,就如同眼睛受伤,角膜移植都可以,但治疗眼睛近视或者说视力矫正不属于理赔范围一样;
3、我不知道您买的什么保险,但我所了解到的国内保险公司,没有哪一个险种可以给您把鼻子整形费用给报销的,不过保险公司对于三两仟元的理赔都不在乎,你可以在住院补贴等其他辅助险种上多申请一些,也需可以获得多一点理赔金。整形中的药费、麻醉费、治疗费、床位费也需可以,不过要自己争取,配的不满意就去找保险公司的大领导,或许可以~~记住不要文明,要的是不懂、当时保险员没说清楚等理由才有用哦~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1-01-05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你属于附加险的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的发生也在保险期间内。
附加险合同中“主合同无效 本合同亦无效 主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主” 则说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在保险理论中,一般情况下附加险约定的内容、批注、批单等效力均大于主险效力。但前提是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一般情况下,这种医疗费用的产生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80天内。
“鼻骨骨折在协和医院整形外科做的手术治疗”并不属于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关于什么叫健康护理的概念你可以上网查查。
由此可见,你首先要确定你发生治疗的时间及合同约定的时间,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提交保险公司。即使拒赔也会给你充足的理由。
第3个回答 2011-01-08
"不小心把鼻子撞骨折了"属于意外,是理赔范围.
但要看"协和医院整形外科做的手术治疗"中的"协和医院"是否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
一般只要是2级以上医院的都可以理赔.
第4个回答 2011-01-06
..首先是确定保单是否有效 主险和附加险都有效 你的责任是在附加险里的 还有你出现的时间在保险期限内 你的手术费用是治疗 费用而不是整容之类 一定要界定清楚 还有救是治疗机构等级要是二级或以上的保险公司认可的理赔医院 保证这几个条件的全部就一定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