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空调,其他家电更容易被租客损坏还不好确定赔偿。其实房东提供什么电器都是可以商量的,主要在承租之前要与房东或者中介公司签好合同就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其实租客不容易,房东也不容易,谁也不是想故意刁难谁,租房还是应该本着“好说好商量,好聚好散”的原则。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房东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您提供的住宿服务。
说白了,租房意味着我们要支付一定时期内的房屋使用权。作为房东,既然你已经收了我们的租金,你应该保证提供一致的服务。空调坏了(不管是自然老化还是房客主动破坏)。抱歉,这不是我们的责任。这是你的责任。您首先有责任修理它,以便它能持续保持冷空气和暖空气的使用效果。为什么?总之,我们的租金不会因为空调坏了或者抽油烟机坏了而减少一分钱。
门锁坏了。我们打电话告诉你修理它。这不是我们为你“找麻烦”。许多房东都有这样的幻想,当房子租出去时,他们就是甩手大掌柜了。东西坏了,房客会赔偿的!谁弄坏了它,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抱歉,这是你的事。
2.保证我们的居住权。
房子是你的,谁也不想抢它!问题是,一旦你收了租金,使用权就归我们了。你不能就这么随便进来,更别说带人去看房子了。
我理解房东特别害怕一个月的“空置期”,所以带人去看房子是可以的。便能提前打电话吗?因为这是你打扰我们的地方,尽管这房子是你的。
希望每个房东都能正确理解租户向您付租金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