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几个小时?

如题所述

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月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12个小时,但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å›½å®¶å®žè¡ŒåŠ³åŠ¨è€…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ç”¨äººå•ä½ç”±äºŽç”Ÿäº§ç»è¥éœ€è¦ï¼Œç»ä¸Žå·¥ä¼šå’ŒåŠ³åŠ¨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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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9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已经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周五工作制所取代。2、每天工作12小时,做2休1,已远远超过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3、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适当加班,但同时必须遵循《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11
第3个回答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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