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报到证的具体流程

具体情况讲一下:我老家在广西,在烟台上学,刚毕业,和烟台的一家企业网上签了约,昨天才领了报到证,报到证的地址是烟台某某人事管理部门,但是由于企业没有集体户口,人事部门不接受我落户,现在要改派回老家广西,请问都要该如何一步一步办理改派报到证?准备些什么材料?
简而言之,就是刚拿到的报到证,报道地址是单位的,想改回老家,怎么弄?详细流程,不尽感谢!!!

1:首先就是领表,毕业生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领取《调整证改派申请表》填写。

2: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左侧抬头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如企业注销,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则由当地工商局出具工商证明并由更名后的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3: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相关保存。

4:被中央驻院单位,省直单位录用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被市、县隶属单位录用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市签署意见;用人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就业单位所在地人力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5:毕业生持《调整证改派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6: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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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9

毕业生改派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六、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七、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八、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九、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拓展资料:

基本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参考资料:报到证改派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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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8
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持相关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就业指导中心报省就业办审批办理,申请改派时一般需携带以下材料:
1)原就业单位的有效退函(回生源地一般不需要出具退函);
2)现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下面是改派的流程,改派为毕业生在《报到证》已派遣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括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专门接收函。

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二、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改派《报到证》。

备注:

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时间统一在毕业当年的7月20日之后。

正常工作日,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扩展资料: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参考资料:报到证改派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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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7

(1)申请接收函(开函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人才中心出具);

(2)持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证明到学校毕业生办公室申请改派。(部分省市如原来是报道到原籍的,无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

(3)学校网上申请,传数据到省厅审核,出具相关纸质文件。(列如:湖南是出具介绍信、湖北是出具《个人报到证申请表》);

(4)持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到所在省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审核;(例如:湖北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5:审核合格,打印出具新的报到证。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需要进行报到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按有关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2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改派时限(目前小部分省市改派期限为1年或3年)。

扩展资料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内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自行保管。

参考资料

就业报到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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