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全: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潇湘晨报:这五条禁令应该不违法的吧?按照这么来说,所有行业内部规定都违法?
郭少全:这个是有中国特色的,所以这并不是说让警察不喝酒
不违法。公安部是有此资格制定此规章制度,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立法权限在公安部,无需经过人大常委会的通过,所以公安部五条禁令在立法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
这“五条禁令”是: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扩展资料:
警察法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综上所述,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二款和第四十八条正是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法律渊源。公安部五条禁令立法主体和程序合法,立法依据合法,立法内容合法,和警察法并不抵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部五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