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16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本月公司没有发放,问公司回复是因为公司调整,工资提成需要重新计算,大约下月1号发,鉴于公司近期一直在变相裁员不打算给我们补偿,我向法院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以及其他的公司侵权行为,现在法院已经立案,请问:我还需要向公司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吗?还有如果我25日提交起诉书,公司30日左右补发了工资,还能继续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谢谢你的回答,因为公司是外地的,仲裁拒绝受理,已经以实际劳动履行地在当地直接起诉并立案了,现在我就直接等着就行了?不用给公司发个通知了什么的吗?可以开始新工作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谢谢你的回答,我现在就直接等开庭通知就行吗?不用给公司发个通知什么的吗?可以找新工作了吗? 立案不是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要6个月,而且我看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不怎么负责 也不好说话,唉,现在的公务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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