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06月辞职后至今,单位一直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我曾多次到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以未查清交接内容为由,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请问我可以要求些什么样的赔偿(越详细越好)?
还有我的社保从辞职到现在都一直没有交。还有辞职前后的两个月的工资单位也不给发。
请懂的人回答一下。谢谢!~
6月份后就不再上班了。但要求原单位赔偿6月份至今的工资这样可以吗?还有社保一直未交,原单位是否要给我补交呢?如果他承认我确实辞职了,那么他是否必须赔偿我要求的内容?
追答6月后不上班你要求单位发工资社保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提出毕竟它有过错,只能看法官酌情给你多少,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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