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老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 。还是昨天那个老板不给工资的问题。

离职后老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工资。 我今天只让他们签名证明我在那里上过班,还有扣了押金的员工签名和电话和所扣押金的数额了,一起有10个左右签了。而且已经交到劳动局去了,今天还取得了我和老板关于我押金的谈话录音了,但他说工资只能按实习期的算,而且押金做为他缺人的损失赔偿是没的发的,这样可以拿到我的工资和押金吗?

之前和你沟通后,你已经收集了这些材料,而劳动局也收下了这些材料,申请仲裁,劳动局有五天期限答复你。具体法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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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段时间,勤快点去问问,不管对方怎么答复你的,是调解、仲裁或者不受理都应当有书面的材料给你,如果最后双方是调解的,老板不履行,可以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仲裁,也是同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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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府对于这一块儿比较重视的,只要你勤快一点,数额不大,应该是拿得回来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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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0
只要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单位扣工资和押金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和押金。
第2个回答  2011-05-11
1、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自动离职也是要给工资的。
2、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收押金,更何况扣,那肯定是可以拿到的。
3、不管是否是实习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工资的最低水平。
4、合同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工资,如果规定的话,那肯定是按合同工资算啊。没签合同的话,他需要给双倍工资的。
5、你没有和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所以不存在缺人赔偿损失一说。
第3个回答  2011-05-15
能拿到工资,收取新员工押金是违法行为,带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仲才去找一下,他们会帮你处理。

参考资料: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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