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目标分类的主要理论有哪些

如题所述

在西方的课程与教学组织和设计中,长期以来占支配地位的主张是,把教学目标分为“事实、技能和态度”三个领域[1]。虽然这种分类现在已经不流行了,但许多新的目标分类理论都是由此发展起来的,其中有的直接渊源于此。传统的教学目标分类中的“事实”,是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现象、关系、属性及规律性的总称,表现在资料、意见、概念里。“技能”是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的智慧动作方式和肢体动作方式的复杂系统,指称的是那些能够表现和实行的,例如阅读、写作、书写、表演、语言沟通、批判性思考等等。“态度”是个体对某一对象所持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指称的是个体对各种刺激来源的倾向和感受,例如喜好、兴趣、需要等。比如下列三个目标是初中《地理》课程的,就分属三个方面[2]: 1、使学生获得有关地球的知识(事实)。 2、使学生初步具有自学地理的能力(技能)。 3、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新知的精神(态度)。把教学目标分为事实、技能、态度三个方面,比较简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易为教师所接受使用。但是问题有二:一是过于笼统,在教学实施和评价中难以操作,容易走样;二是逻辑层次不分明,事实、技能、态度难以区分,无法具体化,难以精确代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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