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克隆的法律条文

我们要开辩论会,我方持反对克隆的观点,请问世界上有哪些明令反对克隆的法律,法律的名称及其主要规定内容。谢谢

在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中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

早在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阿斯陶罗夫就已经用无性繁殖的方法,使蚕蛾生出遗传特性与母体一样的后代。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在研究中验证了克隆两栖动物胚胎的可行性。

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对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遗传学研究采取限制措施,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末和新世纪之初,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科研和社会领域发生了新变化。俄部分科研机构也开始着力研究克隆技术。

为防止俄罗斯成为克隆人实验的“避风港”,并规范克隆技术的研究,告诫对构隆人研究缺乏正确认识的国人,俄政府加快了立法工作,较快地通过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法案还禁止进出口克隆人类胚胎。

扩展资料:

于克隆人问题的研究项目第一本论文集。作如下扼要说明。全部发言与讨论的录音整理稿。这对于读者全面了解双方专家对于克隆人问题的看法,极为重要。尽管发言的内容部分地与有关论文相同,但前者更为简明、突出重点。

该录音整理先由我的研究生王志刚先生、龙风小组负责,然后由我校对,并翻译所有的英文部分。由于整理的难度之大与所需时间之久始料未及,因此比约定交给法方翻译的日期稍晚些,我希望这不会影响到法文版的编录。

中文版附录还包括了联合国大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欧洲理事会关于克隆人的决议、宣言和公约附属议定书 

本论文集所有法方专家论文的笔译,除“结论”由贸法博士生石佳友先生负责,其余均由复旦大学外文系法语教研室主任陈良明教授负责组织翻译、校对。

石佳友先生与陈良明教授还分别负责研讨会大部分发言与讨论(中、法文)的口译。没有他俩的杰出工作,本论文集将无法出版。在此,谨向他们致以崇高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隆人:法律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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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9

在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中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

早在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阿斯陶罗夫就已经用无性繁殖的方法,使蚕蛾生出遗传特性与母体一样的后代。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在研究中验证了克隆两栖动物胚胎的可行性。

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对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遗传学研究采取限制措施,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末和新世纪之初,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科研和社会领域发生了新变化。俄部分科研机构也开始着力研究克隆技术。

为防止俄罗斯成为克隆人实验的“避风港”,并规范克隆技术的研究,告诫对构隆人研究缺乏正确认识的国人,俄政府加快了立法工作,较快地通过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法案还禁止进出口克隆人类胚胎。

扩展资料:

2001年11月28日,美国先进细胞技术公司宣布该公司首次用克隆技术培育出人体胚胎细胞,在世界各地引起轩然大波,反对之声此起彼伏。

虽然该公司称他们的目的不是克隆人,而是利用克隆技术治疗疾病,但还是遭到众多批评。美国前总统布什表示,百分之百反对任何形式的人类克隆。美国国会参议员则称,将会很快通过法案禁止所有克隆研究。巴西、德国、意大利等国和欧盟的发言人也均对此发表反对意见,认为科学研究不应超过伦理界限,有必要加强立法。

不过,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达施勒的态度比较中立,他建议国会应该把生殖性的克隆实验和治疗性的克隆区分开来。

世界上第一头克隆羊“多利”的创造者之一维尔穆特赞同这一建议。维尔穆特一直反对克隆人,他认为,先进技术细胞公司更可能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不是技术上的考虑,从科学成就上来说,他们取得的不过是个小突破。

在科学界内,不少生物学家对这一做法则嗤之以鼻,认为这一实验结果没有科学意义,而且是对生物伦理的严重挑衅。法国国家农艺学研究所动物克隆专家让·保罗·勒纳尔表示, 先进细胞技术公司所使用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克隆多利羊的方法,而且美国科学家仅获得含有6个细胞的人类早期胚胎远不能满足需要。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生物伦理学家麦吉博士甚至怀疑先进细胞技术公司宣布的真实性,因为实验的很多细节还没有公开。

对中国而言,制定一套既符合国际准则又适合国情的生物伦理规范才是关键。2001年中国第一个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大纲已经在沪起草完毕。

在20条的指导大纲中有明确的规定:为提高疾病治疗水平、攻克疑难杂症,积极支持我国科学家开展干细胞技术研究。但前提是遵循五大基本原则:行善和救人、尊重和自主、无伤和有利、知情和同意、谨慎和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隆人:法律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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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4
英国:2001年6月,英国做出立法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决定。在此之前,英国曾公布一项法案,旨在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的研究提供法律保障。此次英国对生殖性克隆人亮起红灯,实际上是对这一法案的进一步完善。英国政府有关发言人称,这两个法案将成为配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使治疗性克隆健康、有序、迅速、无干扰地发展。
美国:2002年4月10日,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发表讲话,敦促美国参议院通过对立法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人的实验。据悉,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达斯奇勒将在5月下旬之前就克隆人实验问题做出决定。
澳大利亚:2001年6月,澳大利亚有关方面表示,澳大利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克隆人等相关问题制定统一的法律。据悉,澳大利亚各州卫生部门已经就立法问题起草报告,并在公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澳大利亚已有包括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和南澳大利亚等三个州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案。
欧盟委员会:2001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指出,将克隆技术用于克隆人类与欧洲公民的伦理道德观背相而弛,因此欧盟反对克隆人,并且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对克隆人研究提供任何资助。欧盟委员会主管科技的发言人强调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以及欧盟国家政府都坚决反对克隆人。
俄罗斯:2001年7月,俄政府批准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项法案规定,禁止在法案公布后的5年内在俄增境内进行克隆人实验,但允许俄科研机构进行克隆运动实验。
早在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阿斯陶罗夫就已经用无性繁殖的方法,使蚕蛾生出遗传特性与母体一样的后代。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在研究中验证了克隆两栖动物胚胎的可行性。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对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遗传学研究采取限制措施,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末和新世纪之初,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科研和社会领域发生了新变化。俄部分科研机构也开始着力研究克隆技术。为防止俄罗斯成为克隆人实验的“避风港”,并规范克隆技术的研究,告诫对构隆人研究缺乏正确认识的国人,俄政府加快了立法工作,较快地通过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法案还禁止进出口克隆人类胚胎。
日本:日本科技厅提出“有关人体克隆技术等规定的法律”(暂称)。法律的具体内容包括:禁止将用人体细胞移植到未受精卵后制造的克隆胚胎移植到人或动物的子宫内,同时也禁止人和动物细胞融合而成的混合胚胎的移植。对于违反者不仅要处以罚款,而且要判刑。
加拿大:2001年5月,加拿大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一项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草案,这项草案还对生殖技术等进行了规范。
加拿大卫生部长艾伦·罗克指出,这项法律将禁止所有克隆人的企图。根据这项法律,买卖胎儿、利用基因物质制造人与动物杂交物种、无医疗理由的胎儿性别选择、为研究制造胎儿等也都在禁止之列。违反这一法律者,将有可能被判最高10的监禁和处以最高50万加元的罚款。
中国:在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中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
——本篇摘自网络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英国:2001年6月,英国做出立法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决定。在此之前,英国曾公布一项法案,旨在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的研究提供法律保障。此次英国对生殖性克隆人亮起红灯,实际上是对这一法案的进一步完善。英国政府有关发言人称,这两个法案将成为配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使 治疗性克隆健康、有序、迅速、无干扰地发展。
美国:2002年4月10日,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发表讲话,敦促美国参议院通过对立法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人的实验。据悉,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达斯奇勒将在5月下旬之前就克隆人实验问题做出决定。
澳大利亚:2001年6月,澳大利亚有关方面表示,澳大利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克隆人等相关问题制定统一的法律。据悉,澳大利亚各州卫生部门已经就立法问题起草报告,并在公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澳大利亚已有包括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和南澳大利亚等三个州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案。
欧盟委员会:2001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指出,将克隆技术用于克隆人类与欧洲公民的伦理道德观背相而弛,因此欧盟反对克隆人,并且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对克隆人研究提供任何资助。欧盟委员会主管科技的发言人强调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以及欧盟国家政府都坚决反对克隆人。
俄罗斯:2001年7月,俄政府批准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项法案规定,禁止在法案公布后的5年内在俄增境内进行克隆人实验,但允许俄科研机构进行克隆运动实验。
早在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阿斯陶罗夫就已经用无性繁殖的方法,使蚕蛾生出遗传特性与母体一样的后代。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在研究中验证了克隆两栖动物胚胎的可行性。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对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遗传学研究采取限制措施,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末和新世纪之初,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科研和社会领域发生了新变化。俄部分科研机构也开始着力研究克隆技术。为防止俄罗斯成为克隆人实验的“避风港”,并规范克隆技术的研究,告诫对构隆人研究缺乏正确认识的国人,俄政府加快了立法工作,较快地通过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法案还禁止进出口克隆人类胚胎。
日本:日本科技厅提出“有关人体克隆技术等规定的法律”(暂称)。法律的具体内容包括:禁止将用人体细胞移植到未受精卵后制造的克隆胚胎移植到人或动物的子宫内,同时也禁止人和动物细胞融合而成的混合胚胎的移植。对于违反者不仅要处以罚款,而且要判刑。
加拿大:2001年5月,加拿大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一项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草案,这项草案还对生殖技术等进行了规范。
加拿大卫生部长艾伦·罗克指出,这项法律将禁止所有克隆人的企图。根据这项法律,买卖胎儿、利用基因物质制造人与动物杂交物种、无医疗理由的胎儿性别选择、为研究制造胎儿等也都在禁止之列。违反这一法律者,将有可能被判最高10的监禁和处以最高50万加元的罚款。
中国:在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中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4
英国:2001年6月,英国做出立法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决定。在此之前,英国曾公布一项法案,旨在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的研究提供法律保障。此次英国对生殖性克隆人亮起红灯,实际上是对这一法案的进一步完善。英国政府有关发言人称,这两个法案将成为配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使 治疗性克隆健康、有序、迅速、无干扰地发展。
美国:2002年4月10日,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发表讲话,敦促美国参议院通过对立法禁止所有形式的克隆人的实验。据悉,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汤姆·达斯奇勒将在5月下旬之前就克隆人实验问题做出决定。
澳大利亚:2001年6月,澳大利亚有关方面表示,澳大利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克隆人等相关问题制定统一的法律。据悉,澳大利亚各州卫生部门已经就立法问题起草报告,并在公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澳大利亚已有包括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和南澳大利亚等三个州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案。
欧盟委员会:2001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指出,将克隆技术用于克隆人类与欧洲公民的伦理道德观背相而弛,因此欧盟反对克隆人,并且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对克隆人研究提供任何资助。欧盟委员会主管科技的发言人强调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以及欧盟国家政府都坚决反对克隆人。
俄罗斯:2001年7月,俄政府批准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项法案规定,禁止在法案公布后的5年内在俄增境内进行克隆人实验,但允许俄科研机构进行克隆运动实验。
早在20世纪30年代,科学家阿斯陶罗夫就已经用无性繁殖的方法,使蚕蛾生出遗传特性与母体一样的后代。20世纪50年代,科学家在研究中验证了克隆两栖动物胚胎的可行性。但是,由于当时政府对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遗传学研究采取限制措施,导致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末和新世纪之初,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科研和社会领域发生了新变化。俄部分科研机构也开始着力研究克隆技术。为防止俄罗斯成为克隆人实验的“避风港”,并规范克隆技术的研究,告诫对构隆人研究缺乏正确认识的国人,俄政府加快了立法工作,较快地通过了《暂时禁止克隆人》法案。该法案还禁止进出口克隆人类胚胎。
日本:日本科技厅提出“有关人体克隆技术等规定的法律”(暂称)。法律的具体内容包括:禁止将用人体细胞移植到未受精卵后制造的克隆胚胎移植到人或动物的子宫内,同时也禁止人和动物细胞融合而成的混合胚胎的移植。对于违反者不仅要处以罚款,而且要判刑。
加拿大:2001年5月,加拿大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一项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草案,这项草案还对生殖技术等进行了规范。
加拿大卫生部长艾伦·罗克指出,这项法律将禁止所有克隆人的企图。根据这项法律,买卖胎儿、利用基因物质制造人与动物杂交物种、无医疗理由的胎儿性别选择、为研究制造胎儿等也都在禁止之列。违反这一法律者,将有可能被判最高10的监禁和处以最高50万加元的罚款。
中国:在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中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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