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0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议你参照当地市的相关立法,一般都有规定企业需支付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费,如广东省有规定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03
不包吃不包住那还在待在那做什么啊,只于合理不,还是你们签的劳动合同说的算,你最好了解一下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08-11-03
我建议你辞职吧 现在都是这样 很多公司都没什么活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