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有土地证,但没建筑,拆迁怎么补偿?

有国有土地证,但没建筑,拆迁怎么补偿?

在生活中很常见,即使没有房产证,但毕竟土地证是合法的,因为政府或者开发商征用的目的不是房屋而是土地,所以,应当给予补偿的,补偿的标准是按照不低于当地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迁的依据是房产证和土地证,我现在就在做房地产,负责前期项目,土地证和房产证是拆迁最可靠依据,凭土地证是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

房产证名字如果是你的,他人在原使用者未同意下无权过户,单位集资盖房,既然给你们办理了土地分证,那么其原来的土地证也就作废了,不可能去更改你的土地证使用者,留好你的土地证吧,那个就是拆迁的本钱。

扩展资料

房子要是违建建筑就没有补偿。

违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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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房地产权证的定位不是全国都一样的标。有的地方已经是土地、房产两证合一了,一本房地产权证上就记载了土地和房屋的权属信息。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两证合一,还是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本房屋权证。

拆迁补偿分为地面附着物补偿(房屋、树木等)和土地征地补偿。没哟土地证的话,那就没有征地补偿款,只补偿地面附着物。

如果要说区别,两者的差异在土地出让金上;例如:同样的100平米的房产,分摊土地为50平米,其中一套有土地证,一套没有。周边同类土地价格为100万元/亩(按照每亩=666.7平米计算),那么有土地证的房产将比没有土地证,在补偿时候多得74996.25元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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