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什么时候确立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如题所述

  新中国在1957年确立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面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使教育事业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的急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逐步明确提了出来。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主要规定的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对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第一次概括。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目标之中,形成了新中国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这一方针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持久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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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2
1956年,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是1957年提出的。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通过立法第一次完整地规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两个教育方针都强调要全面发展。
第2个回答  2015-02-02
1957年2月,毛泽东针对教育界与教育方针有关的“全面发展教育”的讨论,提出:“中国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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