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15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而自动离职的没有这种待遇。一般情况下,自动离职后即可以找工作。但与原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则受限制。签保密协议的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泄露的秘密价值很大,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还有可能构成犯罪。签订竞业协议的,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同类企业中工作,但你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其支付竞业补偿(每月补偿月工资的一半,直到协议到期为止),如原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终止竞业协议。一但劳动部门裁决终止竞业协议,你找工作就没有限制了。如果劳动部门不同意终止协议就会让企业给你原工资的一半。这时你就只能找与原工作毫无关系的新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09
一般公司在劳动者旷工三天后会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找工作,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要,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4-04-15
1、写辞职报告。等一个月,一月以后你跟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如果单位不给你签字,这就可以找劳动局投诉。你也有法可依了 2、你现在如果继续这样的话,原单位有可能找你的麻烦。 一个月的时间是给你找工作的时间, 同时也是为了给单位交接的时间。 你的行为要是给单位带来损失的话,其完全有理由起诉你,要求赔偿。 所以希望你慎重处理。 3、个人法律上的意见,做好最后一个月,开开心心干新的工作 凡事善始善终~! 方为良策。 大度些,天大的事情,毕竟合作一场,,,,,,, 如果满意,给个满意哈~~~
第4个回答 2014-04-15
可以立即找工作。 在厂里不追究责任情况下,合同会自动解除。如产生纠纷应按签署合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可以,最好能够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以免产生没有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