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自动离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新单位入职吗?在线等!!!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原单位自动离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去新单位入职,劳动者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劳动者在新单位上班后可以依法接续社保,不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
  若原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动者也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原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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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1
原公司会让你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可以追究新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看《劳动合同法》第91条。

  你现在有两条路,一是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争取尽量早走,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二是按下面的方法办。否则30天后用人单位说没有收到你的辞职报告,又没辙了。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具体原因,如果公司侵犯你合法权益,这个原因最好写上),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追问

二是按下面的方法办。否则30天后用人单位说没有收到你的辞职报告,又没辙了。

  

这什么意思?

追答

错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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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11
可以去新单位入职,但是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其他东西的时候 可能会遇到问题
建议去原单位办理离职追问

不办理离职社会保险缴纳不上吗?

追答

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建议去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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