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应聘上班 说每月要扣800元 扣满5000 劳动合同一年期限满了你不做了就退你的押金 去做了一天感觉这厂还是很正规的 想知道退押金的时候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他不退我 还有就是如果不退我押金我应该怎么办要回我的押金
您好
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收取押金,这是违法行为,如遇此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所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用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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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题还有疑问请追问,Good luck!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台资企业 厂里有20多人上班
每个月抵扣的800在的劳动合同上体现,在你的工资条上注明清楚这是押金。是不是这样就能拿到押金呢
追答如果他们在劳动合同上或者工资条上注明那是押金的话,你就等于握着证据,那样你可以立刻依法离职并根据押金条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或相关智能部门提出诉讼请求法律援助,这样一来你不仅可以拿到你应得的工资,还可以依法获得赔偿,具体请参考以下相关法律资料: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押金等)。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还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 、“第八十五条 ”都有明文法则。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些黑纸白字,你要怎么证明他们收取的是押金呢,所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做好万全防备,一定要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