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板欠工资8000千多找劳动局有用吗,而且也没有签合同就工作了

如题所述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上述两种方法相对要快一些,如果还不行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你所说的证据已经足够了),因为按有关法律规定:

a. 要证明劳动关系,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b.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你还不放心,再找几个同事给你提供证言或书面证词,就更保险了。

4、通过劳动仲裁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通过劳动仲裁以后,一般你在这个单位就很难继续呆下去了,建议你如果通过仲裁,一并提出辞职,辞职理由就是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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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当然有用,不过到劳动局说话得客气一些,这些人趾高气昂惯了,如果他们不想跟你办,你也没辙。因为没有签合同,他们有可能给你推脱。没有签合同,如果他们给你办得到的钱也不是8000块钱这个数,而是按照正常的,劳动雇佣关系,正常的工资钱,给你仲裁。也可能比8000块钱多,或者是少。只要注意一点,在劳动局说话一定要客气,应该是没有问题了追问

请问回兴劳动局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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