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26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 *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中有**,明确了标准,可以对照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