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完社保后到手的病假工资低于本地区80%了怎么办?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并索要赔偿吗?可以的话医疗补助怎

扣完社保后到手的病假工资低于本地区80%了怎么办?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并索要赔偿吗?可以的话医疗补助怎么办?

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国务院《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已经考虑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理论上说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是在最低工资里的。

因此,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是指应发工资,并非扣除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支付的扣除社保后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

国务院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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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6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 *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中有**,明确了标准,可以对照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5
看你的工龄而定吧
第3个回答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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