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到厂区门囗骑车倒下摔伤,不算工伤。治疗.恢复期间,单位应该发工资吗?单位应该继续给上险吗?

如题所述

按病假待遇办理。
职工骑车上班,在厂区门口摔倒受伤,虽然是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但是因为本人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属于非因工受伤,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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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2
首先这个不属于工伤,属于非工伤,应该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属于法定义务,不能停。
采纳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2
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保险交金属于用工单位法定义务,不得停缴
第3个回答  2019-10-22
应该算工伤,单位应该给工资,当然应该继续上保险
第4个回答  2019-10-22
你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吗?像这种情况下,在上下班途中,乘坐交通工具受伤,应该算工伤的。算工伤的情况下,单位按月发放工资。如果不算工伤的情况下,只能算病假了。追问

单位不给认定工伤,说自己造成的,且不到上班的时间

追答

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属于单位申请认定时间,超过一个月单位不申请,职工个人可到劳动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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