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但在最后一年刚签了合同两个月后就被辞退,公司怎么补偿我

如题所述

是不是要说说为什么辞退你?是你的原因,还是公司的问题?如果不是你的问题,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不同意,可以要求维持劳动关系。公司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你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至于未办理社会保险的,当然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办。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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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0
不是补偿,是赔偿;1,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余数是六个月的,视为一年。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再增加一倍赔偿。2,在此期间没有缴纳五险的,单位必须补缴,或现金支付。3,单位前期没签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双倍工资赔偿(最高11个月的工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07-20
从入厂到辞退,有几年就赔偿几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满超6个月的按1月工资补,不满个6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补。速去当地社保局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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