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1个月22天制的。可是有的月是31天的,那就是上了23天了,那这超出的这天怎么算工资呢?还有就是有的时候星期六加班不给工资,公司说是补假,公司这样做算不算触犯了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呢?(补:我们公司是日资企业 8月份放了一个星期的假期,说要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