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03
阐述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经济的必要性。
答:⑴市场机制并非是尽善尽美的。
依据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所推导出的结论是以具备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前提的。当市场是不完全时,市场失灵现象就很难避免。市场失灵是指市场竞争所实现的资源配置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或指市场机制不能实现某些合意的社会经济目标。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①外部性②垄断③市场不完全④分配不平等。既然市场机制并非是尽善尽美的,那么在市场失灵的场合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就是必要的。
⑵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具有优势。
政府通过一定的程序或渠道获得某种授权,这种强制力使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优势。①征税权。以消除由污染引起的外部负效应为例,政府可以通过对污染企业课税和对消除污染的企业给予补贴来解决污染问题。②禁止权。政府可以行政或司法程序禁止某些活动,这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是至关重要的。③处罚权。政府可以借助法律制度对违反合同或破坏产权的行为给予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④由政府来纠正市场失灵可以节约交易费用。
⑶政府干预的主要优点是协调,包括不同产业部门的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协调、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协调。总之,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各有所长,因此,应当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