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老板却说尽量挽留我,如果不走给我加工资,决议要走,就要让我等他找到人才能走,至少要一个多月

我应该怎么决定啊,他说给我两天时间考虑,目前工资2700,如果我先跟他说,工资给我3500就留下来,这样可以不?会不会太不道义了?

你和你老板本来就是属于雇佣关系,中间的纽带就是钱,你开始想走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加的钱和原因衡量以后钱重要一点你当然就选钱了,这个没有什么不道义的,现在一般工作都要求走的时候规定多长时间之前打招呼的,你只要按照合同或口头说的给他之前打过招呼就行了。追问

嗯,我明白了,那我可以跟他提出我的薪资要求,不满意的话就坚持走人。谢谢!

追答

嗯,没事你的问题解决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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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4
这个就像买卖一样,你当然可以提了。追问

感觉对自己没有多大信心,本来是决议要走的,结果他让我考虑,我又犯起犹豫不决的毛病了。

追答

很简单的道理,老板挽留你。说明你对他还有利用价值。也说明你在他眼里的价值要超过2700一个月。
要么谈你满意的条件留下,要么辞职。也没什么好选择的。

第2个回答  2013-02-24
不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你不喜欢你工作的环境或工作,你离开是正确的,人生就像演戏,你不能只演一场戏吧,如果如此,那人生有什么意义!追问

你说的好像跟我问的不一样哦,我现在是在纠结辞职这件小事,比起人生确实只是一件小小事,但是关系到我的报酬啊。

追答

我是打个比方,让你不要做一个犹豫不决的人,你看看你心里是想留下的多,还是辞职的多,而关于薪资问题,只要你是人才,去那里都会有高额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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