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2009年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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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4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在自愿的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个有偿具体要以当地经济水平为准,毕竟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

如果村民不愿意退出,也要尊重农户的意见,不得强制。所以说,宅基地确权,如果户口迁出,虽然不再享有宅基地资格权,但是地随房走,农村房屋所有权依然归个人所有,只需要准备好房产证或者房屋证明材料,既可以完成确权。只不过这种情况的房屋,不得再进行重建,或者扩建,待到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还是要被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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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3-18
我在湖南农村办好建房手续并建好房后,户口迁入重庆,能确权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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