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在自愿的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个有偿具体要以当地经济水平为准,毕竟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

如果村民不愿意退出,也要尊重农户的意见,不得强制。所以说,宅基地确权,如果户口迁出,虽然不再享有宅基地资格权,但是地随房走,农村房屋所有权依然归个人所有,只需要准备好房产证或者房屋证明材料,既可以完成确权。只不过这种情况的房屋,不得再进行重建,或者扩建,待到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还是要被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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