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通过纳税申报表来核对销售收入

如题所述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都有企业的销售税额及销售金额。此销售金额是企业当月开票的销售收入金额。
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应缴税额时应填报的表格。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就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额和其他应税资料,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指定,由纳税人填写,以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一种税收文书。一般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款、税款属期等内容。增值税申报表还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
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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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6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税收实务和纳税申报问题。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数、利润总额和账上核对方法:
第一、收入数的核对。
查看汇算清缴的收入表合计数、主表的第一行收入数,看两者是否一致;然后看与会计利润报表中的收入合计数、营业外收入数据,看看报表上的合计数是否与申报表上的收入数是否一致。
第二、利润总额的核对。
如果仅仅核对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上的数据是否一致,还是比较简单的。
拓展资料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取消13%档,进入简并期。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规定,从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作调整,并按新的填写申报。
本次涉及表式修改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一)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二),其他报表只涉及表际逻辑关系。
附表一涉及的是销项税额的申报,为了正确反映税率简并后的政策效应,按照惯例,将原来“11%税率”的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即由13%调低为11%税率部分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原适用11%税率营改增项目进行分设。在填写方法上没有根本性区别,只是税率变化,不作过多分析。
下面主要针对相关内容谈谈自己的理解。
申报表表面结构变化不大,仅仅将原第8栏“其他”修改为两栏: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第8b栏“其他”。其中第8b栏“其他”的填写内容和方法与原来相同。根据财税〔2017〕37号的规定,相关农产品抵扣的填写发生很大变化,对于取得并按照规定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的填写仍然按照原有办法操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7
纳税申报表分主表和附表,附表一中所填金额,主表一般情况下,是根据附表金额来填列的(也有特殊情况),也是反映销售收入的金额,其中又分本期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希望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1
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 都有企业的销售税额及销售金额。此销售金额是企业当月开票的销售收入金额。
第4个回答  2013-08-07
销售(营业)收入、成本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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