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如题所述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增值税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综上所述,申报增值税的操作流程,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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