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10章31节的解释?

如题所述

所以,无论你们进食或饮水,无论进行何种活动,都应当以彰显神的荣耀为目的。
“荣耀”一词,其本意是“光明”、“光辉”、“灿烂”,进而延伸至“名望”、“声誉”、“尊荣”。在这里,它指的是“尊荣”。
将荣耀神视为行事的准则,是保罗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观念。
犹太人和坚持传统习俗的犹太基督徒在市场上购买肉类时,为了避免买到用于偶像敬拜的食物,会询问:“这是否为偶像献祭过的?”保罗指导信徒,没有必要主动去追溯食物的来源。无意中食用了祭偶像的食物,并不等同于参与了偶像的敬拜,食用者也不会因此受到不良影响。然而,对于那些信心较强的信徒,为了不使信心较弱的弟兄姐妹跌倒,仍然建议避免食用这类祭肉。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他人的福祉,我们应当放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取悦神并荣耀神是信徒生活中的核心目标。因此,我们不应从事任何不荣耀神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一切行事为人中,我们应当尊神为我们的主、造物主和救赎主,并以感恩的心态行事。我们通过顺服、感恩、依赖、祷告和忠诚来表达对神的敬仰和敬畏。这一原则(“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为信徒的生活指明了基本方向,成为信徒行动的指南和衡量一切行为的准则。
神的爱会逐渐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彰显他的荣耀。我们应常自问:“这件事是否荣耀神?”或“我如何能在这件事上荣耀神?”以此作为生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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