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刚好做了一年,辞退是怎样赔偿的。

如题所述

公司原因辞退你,要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刚好超过一年,哪怕是一天,那么补偿1.5个月),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补偿。
违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两个月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0
如果现在公司辞退你,如果刚工作了一年公司辞退你,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再给你一个月工资补偿作为代通知费,公司一共给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被辞退得到的补偿是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如果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犯罪等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如果违反辞退的,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确定赔偿,是解决双方纠纷最节省时间精力的,因此,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赔偿就按照约定的办。用人单位实际违反劳动法的规定,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是有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劳动者支付对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8-10
具体看你和公司签的合同上是怎么标注的。正常情况是一个月工资,没提前通知,一个月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06-28
如果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工作地点(明确地址),如公司一定要调你到其他地点工作,即算公司违约,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额外的1.5个月工资的赔偿(1年赔一个月,不到半年按半年算);但是如果这里写的是公司名称或xx市那就麻烦了,隔壁县不归这个市管辖吗?所以不好说,不过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种权利,祝你成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