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说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要不要提出相关的证据

如题所述

一、当员工在试用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二、如何举证员工试用期内不合格
与在正式的劳动关系中的解除合同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否则就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被动。
(一)明确录用条件并将其写入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确定明确的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且进行公示。设定有效的录用条件才能避免在争议时,既缺乏理由,又缺乏证据。同时,明确录用条件为员工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一旦员工真的达不到要求,也有明确的证据和理由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进行合理合法的解聘。录用条件应当有书面文件,最好在劳动合同或本人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中进行细化。录用条件通常可以分为几类:一、能力因素,如学历、经历;二、身体因素;三、态度因素,如团队合作能力;四、法律因素,如原单位的关系解除证明。
(二)进行背景调查
有些员工因为部分条件达不到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可能会有作假的行为,如伪造学历证明、虚构工作经历等等。因为没有相关相关的工作经历、没有相应的学历水平,员工在入职后可能不能胜任工作。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如果存在有弄虚作假的,可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应当将该调查写入劳动合同中。
(三)进行严格的考核
应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证明符合录用条件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考核结果应行使告知义务,同时要求其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考核应当客观,建议在试用期内应合理安排每次的考核周期,以保证考核的公正与合理。
(四)解除合同一定需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在试用期内,一旦超过试用期限,哪怕只是超过一天,用人单位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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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注意证明和录用条件,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你必须的有录用条件,也就是说你在员工入职时,是否与员工约定录用条件?如果没有,想知道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你就是违法解除;
再者,证明,也就是你必须的有证据显示,员工不符合你与员工约定的录用条件;
所以,不能只靠你说劳动者不符合就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你必须要有录用条件,同时也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2
当然要提出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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