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年末计提工资,跨年发少于实际数,是重新修改上年计提数吗?

如题所述

1、如题所述,跨年后,应予在次年进行账务调整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应付职工薪酬”及“未分配利润”(产生增利的影响),同时还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调增了应交企业所得税,调整未分配利润科目而产生减利的影响);
3、可见,在实务操作上应于次年初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账务调整,并非直接修改上年度的计提数据;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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