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报废作价处理要不要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一、原材料生产过程中报废并作价处理的账务处理:
1、借:原材料-废料
贷:原材料
2、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废料
这样做就可以了吗?需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二、还有发给员工的实物福利发票开具礼品可以吗?
前面少了一项。作价处理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
这样还要不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非正常损耗的购进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中扣除,因此如果非正常损耗的存货,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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