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问答网
所有问题
煤矿矿井改扩建过程中是否允许生产?
如题所述
举报该问题
推荐答案 推荐于2018-03-26
原则上煤矿边技改边生产,一般来说都是禁止的,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部分煤矿在经济效益驱动下,人为加大生产力度,给技改进程和安全管理制造隐患,引发重特大事故。
但也不是全部,如正规国有大矿的正常技改,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措施后,经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则是可以的。
1、资源整合矿井,一律禁止边技改边生产【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
这也是原来所列十五项重大隐患之一。第446号锅物院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非资源整合技改矿井,若相关证照合法有效,且生产区域与技改区域能分开、系统独立、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要求依法组织煤炭生产。
略举两个地方煤炭管理的规定或者例子:
关于改扩建矿井独立系统区域是否允许采掘作业的复函(川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邻水煤炭局:
你局《关于部分改扩建矿井独立系统区域是否允许采掘作业的请示》(邻煤〔2011〕92号)收悉,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施工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18号)、四川省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施工管理的通知》(川煤整合函〔2009〕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凡省政府批复我市的资源整合矿井,未竣工验收前,一律暂扣相关证照,停止煤炭生产,严格履行煤矿项目建设程序,只准开展项目建设内容,严禁非法生产。
二、非资源整合技改矿井,若相关证照合法有效,且生产区域与技改区域能分开、系统独立、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县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报市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要求依法组织煤炭生产。
请你局严格按中省市有关煤矿建设管理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山西煤炭
事项名称 煤矿矿井改扩建(包括技术改造、增大生产能力)许可
设立依据 《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件》第十五条已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向设立煤矿企业的原审批机关、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分别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变更矿区范围的,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在国有煤矿企业矿区范围内已经开办的乡镇煤矿企业合并、分立、终止或出租、抵押采矿权的,须经国有煤矿企业同意后,经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申请变更登记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煤矿生产能力监管工作的决定》第五条:主要生产系统中的任一环节进行增大能力的技术改造等,必须报经省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并经原批准单位对修改设计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增大能力改造的,必须停止建设,恢复原系统能力,否则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许可条件 晋煤行发〔2005〕第213号:
一、改扩建矿井能力一般不得小于15万吨/年,开采薄煤层(1.3米以下)的矿井年生产能力一般不得小于6万吨。
二、四证合法有效的煤矿经过采煤方法改革,提高生产力水平,以一井一面形式改造成15万吨/年及以上矿井。
三、正规采煤方法开采的煤矿再次申请增大生产能力的改扩建时,需进行能力置换;由长壁炮采改造提升为普通机采和高档普采从而提高生产能力,能力置换率为20%,以长壁炮采提高到综采(含轻型综采及综采放顶煤)的能力置换率为20%,以普机采和高档普采提升到综采(含轻型综采及综采放顶煤)的能力置换率为10%。
四、以非壁式开采、多头生产以增大矿井生产能力的不予审批。
晋煤行发〔2006〕409号:
一、严禁新建矿井边建设边生产,新投产矿井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扩建。
二、严格按“一井一区一面”达到矿井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凡登记生产能力小于60万吨/年的矿井,回采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1个,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2个。地质构造特殊的煤矿未经批准也不得布置非正规回采工作面。所有超数量布置的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头必须在7月底前撤除设备,予以密闭。
三、资源整合建设矿井和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建设与设计能力相配套的筒仓或其它适宜的封闭的原煤仓储设施,储煤能力应为3-7天的矿井产量,没有按照规范建立原煤仓储设施的,不得竣工验收。没有按期完成原煤仓储设施建设的,不得进行煤炭生产许可申报和审核批准工作。
数量限制 无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上报
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煤矿增大能力申请审批登记表(一式六份);
二、县(区)、市(地)煤炭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的文件;
三、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四、依法划定的开采范围、煤层、储量的有关资料;
五、有满足开采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或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
六、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监测报告;
七、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关小建大,能力置换方案;
九、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
十、煤炭加工转化方案;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年检时间和办法 无
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
协办单位 无
后续监督
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开办煤矿和矿井改扩建审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02〕49号文)第五条:对未经省人民政府煤炭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的煤矿企业,要依法追究办矿单位和办矿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并依据《煤炭法》第67条、《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6条、《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7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给予以下处罚:(三)对未经批准扩大生产能力的煤矿,视为擅自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内容,处以1-2条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生产。情节严重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88.wendadaohang.com/zd/VaVcgMMta.html
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2-09
当然不能生产,你要经过联合试运转审批,3到六个月试生产,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生产
追问
你好,我说的生产是原有生产规模,那也不让啊?
追答
原来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有了证件也得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可以生产
第2个回答 2012-12-09
国务院特别规定,边技改边生产属于违章十五中重大隐患之一。
相似回答
什么煤矿边建设边
生产煤矿改扩建
什么在改扩建的什么生产
答:
1、新建煤矿边建设边
生产
,
煤矿改扩建
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具体情形如下。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3、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4、
改扩建矿井
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5、改扩建矿井在非...
新疆天顺
煤矿
还能不能
生产
答:
能
。新疆天顺煤矿距离乌鲁木齐50公里,原名为昌山手肆吉市逗轿恒安煤矿,1994年开始建设,2005年由山西客商经营生产,属薯困年产3万吨矿井,2006年经自治区、州、市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实施9万吨矿井改扩建,由于矿井五证齐全,煤矿资源丰富正在进行生产中。
国务院关于预防
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三超能力有哪些情况_百...
答:
12. 新建或改扩建的煤矿在建设过程中边建设边生产,或生产规模超出安全设计规定
。13. 煤矿在整体承包经营后,未重新获得安全生产与煤炭生产许可证,却继续生产;或承包方进行再次转包;或将井下采掘与维修作业劳务承包。14. 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与管理机构;或在改制完成后,未重新获得或...
煤矿
重大事故隐患包括哪15个方面
答:
12. 新建或改扩建煤矿在建设过程中即开始生产,或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3. 煤矿在整体承包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继续生产;或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14. 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在改制完成...
基建矿井怎样向
生产矿井
的转变
答:
基建矿井指新建矿井或者
改扩建矿井
,经过基本建设完成后,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竣工验收后,方能转化成合法生产的
生产矿井
。具体程序是:1、
煤矿
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履行矿井联合试运转验收程序。未经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不准私自进行联合试运转,矿井回采工作面不得回采出煤。2、矿井联合试运转按井型实行分级验收...
国家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87号令
修改煤矿
安全规程的哪些内容
答:
《
煤矿
安全规程》2016版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由原来的751条精简为721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一)严格控制新建、
改扩建矿井
开采强度。新建大中型矿井采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采深不超过600米;同时
生产
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
煤矿
重大
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
答:
11. 新建煤矿在建设
过程中
边建设边
生产
,或
改扩建煤矿
在改扩建区域生产,以及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在其他区域生产,将被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12. 煤矿在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若未重新取得或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继续生产,或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
井
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将被认定...
煤矿
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
生产
技术管理办法
答:
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
生产
技术管理工作,实现
矿井
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煤矿
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采掘生产...
大家正在搜
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
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
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超过
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
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
威宁县煤矿新建改扩建
矿井改扩建的要点
矿井改扩建方式具体有哪几类
相关问题
煤矿 实际生产量 大于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这算不算违规 ?
煤矿建设期间要不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技改期间(阔建期间)发生成本怎么做账(煤矿在技改期间是不...
煤矿技改期间没有固定资产,但是可以有无形资产吗?比如是无形资...
煤矿取证公示期间是否可以生产?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什么是煤矿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煤矿改扩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