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三方承租人,租房后房东不同意更改上一承租人姓名,转让费我都交了?

看好了一个门面,和租户谈好了转让价格,钱给了协议也签了,后来找房东让房东把租赁合同的名字改成我的,房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首先当初签订转让协议前,应事先告知房东,一般租赁合同内都会约定,如乙方(承租方)转让应告知甲方(房东租赁方),否则会涉及违约责任。如此项确认事先已和房东沟通,房东同意后方可与前租户签订转让协议。
房东不愿意变更租赁合同,那是房东不了解不变更合同的较大隐患,你要和他讲明白道理。1、对于房东:不变更合同,等于合同履行人仍然是原租户,一旦发生违约责任,房东无权找你处理,道理很简单,合同不是和你签订的,自然要找合同签订方解决。对于房东来说后续问题会很麻烦。
2、对于你方:不变更租赁合同,如原租户涉及合同违约或存在债务纠纷,可能会殃及你方带来不可预知的麻烦和损失。另外如房东在未知情的情况下,根据合同随时可以以违约的理由终止合同,对你方造成直接损失。
3、和房东说清情况后, 如房东仍然不愿意变更合同租赁人,也要和房东签订三方合同补充协议,即原租户、你方、房东,证明该房屋实际承租人是你方,原租户所有债权债务和违约责任与你方无关,而房东签字的目的就是认可你转租,避免日后追究租赁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是维护三方利益的最好办法,对大家都有保障,避免人们常说的相互扯皮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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