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按照信用证时需要向进口方提供哪些银行信息?

出口货物,对方开立信用证,需要我们提供银行信息,我们需要提供什么银行的信息呢?提供哪些信息?开户银行的信息吗?通知行的具体信息需要我们提供给客户吗?对方开立信用证是怎么把信用证给通知行的?货款又怎么给我们的?我们需要向那个银行提供我们的账户和地址什么的呢?我不是很清楚,请前辈指点。谢谢

  需提供国内通知行的:名称,地址,SWIFT CODE,联系方式。
  议付行的名称,地址,SWIFT CODE。联系方式。公司在议付银行的账户信息,公司地址,银行账号。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是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一般是开证行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通知行除应合理审慎地鉴别所通知的信用证及其修改书的表面真实性并及时、准确地将信用证及其修改书通知受益人以外,无须承担其他义务。
  议付是指由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单据付出对价。如果只审查单据而不支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议付行是准备向受益人购买信用证下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议付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24
1.要提供你开户行的英文全称信息、英文地址信息、SWIFTCODE代码和中间行英文全称信息、英文地址信息、SWIFTCODE代码,一般来说你在国内开离岸户,开户行会给你一个开户指南,上面会详细注明你开户行和海外中间行的英文全部信息,你直接把这些传真给你的买家也可以。
2.一般来说信用证可以通过电报,信邮寄等方式直接到达你的通知行或开户行,再由通知行或开户行通知你。
3.当你按信用证上的条款装箱发货后,在符合规定的贸易条件下,买方开户行(信用证开出行)就无条件支付货款给你,货款直接由开户行贷记你公司的银行账户。
4.最好你去有离岸开户资格的银行办理个离岸户开户,以当前的银行做为通知行,这样货款就直接放到你那个离岸户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24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
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
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拒,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

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

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
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

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