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凡在信用证上对货物的数量
单证员操作指导:商业发票(3)
答:
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数量时,应理解为有关数量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如果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是以重量、长度、面积或体积等作为数量单位的,而不是按包装单位或
个数
记数的,
在信用证对货物数量
没有不得增减要求和所支取的金额未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允许货物数量有...
国际贸易
信用证
案例分析题?
答:
a.凡“约”或“大约”的词语用于
信用证
金额或信用证规定
的数量
或单价时,应被解释为允许对相关金额、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b.
货物数量
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是允许的,只要信用证没有以包装单位或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以及支取的总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c.即使不允许部分装运,也允许信...
信用证
默认条款如何确定
答:
b.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的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
货物数量
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
信用 证上
规定的数量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c.除非禁止分批装运的
信用证上
另有规定或除非已适用本条(b)款者,当信用证
对货物的数量
有规...
信用证
益短装条款
答:
这应该是信用证39A条款,即该条款表示信用证金额允许有上下10%的浮动,也就是说如果是
数量
不变而单价变化,或单价不变而数量变化,但凡这些原因引起
信用证的
总金额发生变化,那么着上下浮动的范围允许在10%以内。既然是允许有10%的浮动,那么肯定允许数量或单价变化,但原则是最后发票的总金额不能超过信...
如出口合同中未规定 溢短装条款 ,问我方可否多装或少装?
答: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
凡是
散装
货物的
买卖,即使
信用证中
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
的数量
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
国际运输问题
答: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
凡是
散装
货物的
买卖,即使
信用证中
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
的数量
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
有关
信用证
审核和修改的小结与感想
答:
对有溢短装条款,而金额未做相应规定的
信用证
,出口方
在货物
装运数量上受到限制,但是,当出口方预计
货物数量
不会超过信用证规定金额时,就不一定非得要求修改信用证,在发货时,控制好货物数量,不溢装货物就可以了。 二、小写金额的写法与我们的习惯写法不同 信用证金额一般同时用大写与小写两种方式来表达,在我们收到...
银行对单据审核的原则
答:
1.能否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内备妥有关
货物
并按期出运;如来证收到时装期太近,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修改。 2.实际装期与交单期时间相距时间太短; 3.
信用证中
规定了分批出运的时间和
数量
,应注意能否办到,否则,任何一批未按期出运,以后各期即告失效; (五).检查能否
在信用证
规定的交单期交单。
信用证
条款及费用的问题
答: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
信用证
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
货物
。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
答:
有的解释为2%,有的解释为5%,国际商会《跟单
信用证
统一惯例》(第500号出版物)第39条规定,凡"约","大约"视为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不同行业、不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履行起来极易引起纠纷,所以在我国很少采用。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信用证下
对于
可以明确
数量
单位的(如箱、包、袋等)是不...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发票上的货物数量应该与信用证一致
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数量应与信用证
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
信用证在金额或货物数量前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
信用证中货物的数量规定有约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
信用证的数量和金额可以增减
信用证的货物描述